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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钢举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字仪式
更新时间:2010年05月14日 文章来源:马钢日报 作者:裔华 洪晓安
 

  5月13日上午,两公司董事长顾建国,两公司工会主席张晓峰分别代表行政方、职工方在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上签字。这是马钢首次签订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,标志马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完善员工权益保障工作迈出新步伐。
 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唐琪明,两公司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,部分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等出席签字仪式。
  签字仪式由张晓峰主持。
 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。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马钢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企业实际起草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,并在平等协商、广泛征求基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,报两公司职代会联席会审议,并获得一致通过。本次签订的《马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涉及职工工资构成、支付方法等方面,对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和标准,休假、事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,有效地保障了职工切身利益。
  签字仪式上,张晓峰从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背景、特点、意义等三个方面作了阐述。他指出,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从起草到定稿,凝聚了马钢领导和基层职工的心血和智慧,是领导高度重视、职工通力协作的结果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,既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,也是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、依法双相维权、构建和谐马钢的重要标志。
  顾建国在签字仪式上作重要讲话。他说,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推进依法治企,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件大事 。近年来,马钢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、努力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同时,高度重视职工的薪酬福利,尤其是在去年非常困难的情况下,确保了职工人均年收入不降低并略有提高,这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,也是尊重职工、重视职工、依靠职工的一个体现,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因素。对落实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,顾建国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充分认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重要意义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,其目的就是要让干实事、创实效的职工受到尊重、得到更多的实惠。二是要确保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目标落到实处,关键要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。效益是企业最重要的一个指标,也是提高职工收入的前提。因此,各单位要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契机,树立岗位激励分配正确导向,围绕全年“品种、质量、成本”等核心要素,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、创造性,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,以企业整体效益的提升促进员工收入增长。三是要推动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的全面履行,需要行政方和工会方的共同努力。双方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建立紧密配合、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,共同推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不断完善,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和谐发展。(马钢日报供稿 裔华 洪晓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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